肇庆这个小区给业主发钱了!现场直击→
发钱了,发钱了!
近日,肇庆中源誉峰小区
要给业主发钱的消息引起了
市民的广泛关注。
中源誉峰物业管理处
发布的公告显示,
业主可于1月10日领取分红。
记者今天就来到了该小区,
带大家现场直击▼
35万元分红发给业主
1月10日上午9点多,
记者刚走进中源誉峰小区,
就看到小区里面拉着写有
“领取现金”字样的横幅,
小区每栋楼的信息公告栏
张贴着公共收益明细分配公告,
以及各户收益分配的具体金额。
记者了解到,
该小区这一次给业主发放的
分红共有35万元,
这是小区2023年的
公共收益余额(除去开支)的一部分。
“2023年我们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来源是商业街汽车临停费、游泳池租赁费、摆摊和充电桩以及快递柜场地费等。”
该小区物业公司客服经理伍丽
告诉记者,2023年物业公司在
公共物业经营管理方面成绩不错,
本着公共收益取之于民,
用之于民的理念,
所以这些收益物业除了积极用于
小区设施设备新增或改造外,
还把节余的费用按照各商铺、
住宅单元房屋建筑面积
每平方米1.5元的标准进行分红。
有业主领了1300多元
“您的商铺面积一共是912平方米,这是给您的1368元。”
记者在现场看到,
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对业主的
购买合同、身份证等资料
进行核实后,
通过现金的方式发放“分红”。
“在这里住了两年,第一次拿到‘分红’,虽然钱不算很多,但是很开心!”业主邹先生告诉记者。
在业主张先生看来,物业能公开公共收益明细,并能把盈余收益分发给业主,确实值得点赞。
“此次分红涉及小区住宅及商铺一共2208户,很多业主都是第一次知道公共收益的事,上午已有不少业主领了现金,也有业主选择不领现金,用于抵扣物业管理费。”据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,今天我们特意加派人手设置摊位统一分红,还没有领取分红的业主后续还可以去物业领取。
小区收益归谁?你也有份
小区公共收益必须公示吗?
小区公共收益又该如何分配?
记者咨询了广东山鼎律师事务所主任
曾丽焕律师
▼▼
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?
曾丽焕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“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”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,“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”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 “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”
曾丽焕表示,物业公司在征得业主(达到法定比例)同意的前提下经营共有部分,并将相关收益向业主公示,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配给业主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,也希望有更多的物业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利用好共有部分,盘活闲置的资产,在服务好广大业主的同时,也为业主谋福利。
也就是说,
小区公共收益这笔钱你也有份!
你收到过小区公共收益吗?
欢迎在下方评论区聊聊
或者转发到你家小区群一起讨论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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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万涛 徐钊麟
◆编辑 林雪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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